2.如何注册商标?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加工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材料要求:
按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有申请人签名、商标图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带公章。关于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栏目。
加工方法:
1.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详细提交方式请参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商标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2、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大厅、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商标局委托的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等部门办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
电话:010-62356655、010-63218500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分局)
电话:010-82612006-1
朝阳接待窗口
电话:010-84681512
丰台受理窗口
电话:010-63458090
石景山接待窗口
电话:010-88796120
通州受理窗口
电话:010-60532520
顺义受理窗口
电话:010-81460375
昌平受理窗口
电话:010-69743319
大兴受理窗口
电话:010-81299552
怀柔受理窗口
电话:010-60684940
平谷受理窗口
电话:010-89985049
密云受理窗口
电话:010-69065282
延庆受理窗口
电话:010-69103252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受理窗口
电话:010-87162375